2009年9月24日 星期四
心理年齡的再重塑
今天迎新茶會,又是在峨眉餐廳舉行,似乎是又代表著進入了另一個階段,赫然發現,我已經不是當時的碩一「新生」。結束後,應會長之邀,我們與幾位學弟妹又繼續道七樓研究生研究室續攤,當然,少不了幾瓶啤酒。談著、笑著,突然身旁的一位高師畢業的學弟竟然問我是不是有在爬山,我還想說我又不是穿著那件平常當睡衣穿的「因為年輕,所以我走向山」的排汗社服,怎麼會看得出來?原來是他發現我穿的Salomon的防水鞋!不知怎低就聊了起來,他說,他們六月和齊老師與幾位學者計畫走玉山下八通關考察冰河地形,無奈天候因素,重裝上了玉山又撤退回排雲。我便談起了我曾經,曾經也一日重裝上達玉山頂,然後下到荖濃溪營地,他說我們誇張,正如那時許多學長都直說我們行程誇張,而我只是說,因為排雲鐵定申請不到,所以我們必須如此做,也確實完成了。我還記得,那時候上排雲走了快一兩公里了,hpw突然發現她的護膝竟然遺落在排雲,我竟然叫她先在原地等我,然後我隨即下去排雲幫她取回護膝。回想起來,或許那時候真的是我的顛峰時期,我敢衝,而且,我相信我辦的到。
我喜歡悠閒行程的登山郊遊,徜徉在山林間與三五好友呢喃於星夜之間。也喜歡醞釀的而燃起那昔日的青春舞曲,那復甦的心靈重新洗滌,撇開那登山心理年齡的生老病死,而再度活過那可以燃燒的生命。我想,我需要的只是,相信。wura說的很對,我想我不該讓那次的經驗變成是種障礙,這自我催眠的旅行意義,卻也無意識中讓自己少了些可能。我說過我還會陪著yuysophia走過無限漫長的路,走過,我曾經走過的路,以及我未曾走過的路。
這樣一段具有向山走去的氛圍,豈能輕易說不?
2009年9月21日 星期一
小酌後的亂語
剛剛和會長又小酌了一番,桂圓露、梅汁加伏特加,
聊聊生活瑣事、人生百態、五四三,
李白說:「人生在世不稱意,明朝散髮弄扁舟」,
我們這些浮於世的現代人卻沒能有那樣的瀟灑,
人生難念的經多如牛毛,怎麼跟不喜歡的人相處、
怎麼面對親情的傷痕、怎麼做人...
有人一輩子都在學,但也有人一輩子都不曾去想,
我們活在的就是這樣的世界。
國慶日山上人滿為患,幾乎每個山屋都滿滿滿,
只有需要踢20多公里路程的大鹿林道的九九山莊還有空位,
我們體力不行上到大壩,我們必須另覓新路線,
畢祿羊頭不知是否可行?
顧慮的只是我們殘累的體能,
能否奠定往後的登山之路在此一舉,
假如失敗了,wura說恐怕以後只能剩下露營休閒活動。
當回憶被太多的窘態牽絆,如何才能喚起昔日的穩健步伐?
2009年9月20日 星期日
老人心態
繼胎死腹中的玉山主北之後,今天終於又敲定了一樁復出計畫。原本打算去大壩,但想到要踢20多公里的路程才能到登山口,對於很多都已經是上班族的人來說,了不起禮拜五晚上出發,兩天多一點點的時間根本就是不大可能完成,況且,我們已經隨著歲月於日積月累的壓力摧殘,青春活力已不復當年。想著能夠兩天左右的高山行程,台灣的山數過來又數過去,還不是只有以前大活動開的那幾座,我們暫定選了四秀之一「桃山」。
想到前年狼狽的北二段之行,我對我的腿力已經不太有信心,那種每走一步都覺得會是穩紮穩打的健腳已經不知消逝到哪裡去了,「想當年」已經變成了談起陳年往事的台詞,我明明還很年輕,但不知怎低一直以來內心卻充斥著老人心態。當我看著有四五十歲才開始接觸登山而愛上登山的中年人,還有人因此可以把登山的心得集結成書,我就問自己,我是不是不應該一直把「老」字掛在嘴邊?
2009年9月19日 星期六
民主的障礙
在合歡山上看玉山圓柏,可以觀其因風雕塑而顯得枯骨蒼勁而龍盤虎臥;而在雪山七號圈谷-翠池附近生長的玉山圓柏,卻可以是高拔挺立的參天巨木。人在不同的環境氛圍下成長,所形塑出來每一個人的性格也會有所不同。是故,這世界多采多姿,因為有著不同的事物、有著不同的意見,然而,這也是社會的紛紛擾擾。
自以為是民主國家的中華民國-台灣,在政治議會混亂中,已經虛耗了我們多少國力?我們所以自傲的民主,如今卻被檯面上的政客玩弄於股掌間,讓我們開始懷疑,民主,是不是也害慘了我們?近日吳揆舌戰民進黨三位立委的戲碼,焦點的錯置,甭說吳揆的辯才如何,立委質詢沒有針對當今的社會問題來針砭時政,沒有就該解決的問題做討論,這樣的民主,是我們要的嗎?人心的醜陋,是民主無法達到完全理想的障礙!
2009年9月15日 星期二
唯一,哪來的和平
日前,天主教樞機教主單國璽與藏傳佛教法王達賴喇嘛於高雄的會談,有些話語讓我格外的印象深刻,讓一直以來讓我思索著生命與宗教的我,終於想發而為文章,訴說屬於我的生命哲思。
單國璽說:「對談不是去說服或辯論誰比較純正、高尚,宗教是內心發出的良心,要彼此尊重。」達賴喇嘛說:「動物也會舔受傷的伙伴,對你的敵人要慈悲、不偏心的慈悲!」聽者若閉上眼,會以為兩人是同一種信仰。而達賴喇嘛聽著單國璽說著的當其回到了離開三十年的家時,看見父母已不健在,卻也流露出子女對父母的親情而跪地痛哭,感動的說:「我能不能說我以為您是佛教徒呢?」
我說:「一個心地良善的人,就算是在眾人眼裡是個異教徒,他也應該受到神的眷顧。」
從大學時代開始,開始的我對於生命與宗教等議題的思索,我記得那是與bell60066的對話開始。我記得她問過我說,我喜歡什麼樣子的女孩子,那時候還沒有教過女朋友的我,壓根兒就不知道怎麼回答。那時候的我,甚至是個不曾開始思考關於我自己想要追求什麼的大學生。雖然現在已經從一個大學生轉變為一個研究生了,我還是不敢大聲的說我想要的是什麼,或許是因為我太在乎了外界的眼光,或許是我會覺得在別人的眼裡,我的理想太過於沒有理想,但至少,我已經知道,我要一步步的想往那個方向邁進。而在這人生的旅途中,我漸漸的開始學會了怎麼思考,我開始慢慢的建構一個屬於我自己的生命哲思,一個簡單的概念與想法,來陪我度過各種生命中會遇到的災難困頓。於是我在這裡寫了這篇文章,與所有認識我的或是不認識我的朋友們分享,我的觀點。
唯一,哪來的和平?
屬於我的觀點,你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就算你同意我的觀點,也無須指正他人的觀點就是個錯誤的觀點。尊重不同的意見,是所有對話的起點。
在進入正題前,我想說說我這幾日看的一本書,那是一位出生於維也納的藝術與文化學者宮布利希 (Ernst Hans Josef Gombrich)在他完成博士學位後,於1935年出版了一本相當通俗的歷史書《寫給年輕人的簡明世界史》。他以一種對著小孩子說故事的口吻,由從前從前的古老時代開展了世界歷史的序章,閱讀這本書,真能讓人不小心就沉浸在歷史的長河裡,就算你細嚼慢嚥的品嚐,當你闔起書時,卻驚覺這時間怎麼過的如此之快,讓你在好短好短的時間裡,穿梭了好幾千年的時空。既使它無法涵蓋這過往時空所發生的全部,但他畢竟已經以相當客觀的個人觀點,陳述了這世界曾經發生的大事件。或許你會問說,我寫這篇文章與這本書又有什麼關係,好像要幫這本書寫的推薦文似的。那我正巧要說,我的許多想法,卻就是從這些無預警的狀況之下所接觸到的一些書籍、報導等等所慢慢形塑的,這本書,也是bell60066的推薦。
當我翻開了這世界史,我開始重整了我的思緒,很奇怪的,又更加深了我先前對宗教的認知。我必須承認,我並沒有辦法對於我的認知,得到什麼非常強而有力的佐證,畢竟,在我有生之年,不可能閱讀玩所有的宗教書籍,才來得到一個相對比較客觀的評論,而且,我也不會這麼做,更不需要這麼做!還記得有一次在台大校園裡面的一個基督教朋友與我傳福音,我提出了若干問題質疑,然而他沒能回答我的問題,卻僅能說:「您的問題,其實在聖經裡面都可以找到答案!」,在與他的對話中,他意思似乎說,如果我們不先嘗試沉浸在基督的氛圍裡,我們豈能知道神的大能呢?而我卻不以為然的說,那如果以此邏輯,我豈不就要接觸過所有的宗教才能對於每一個宗教做價值判斷嗎?
那年,那舊約聖經所記載的年代,當其他們民族都在向眾多的神祈禱時,只有猶太人只向他們唯一的神祈禱,當他們民族遭受到壓迫時,他們更相信祂對他們的庇佑,這是他們的信仰,祂,是他們的神。然而在一千多年後,這個據說是上帝的兒子,救世主耶穌降臨於人間,在他的系譜上,似乎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但從新約聖經的記載上,其父約瑟卻不是與瑪利亞有性關係而有耶穌的,然而在新約聖經上的記載,關於耶穌為人治病的神蹟,在現在的科學時代裡,卻又顯得相當的荒謬,然而自此之後,基督教在世界史上開始拓展它的脈絡。而又在七世紀時,在麥加的穆罕默德看見了天使加百列對他的召喚,要他去救贖世人,要他去傳教,與亞伯拉罕、摩西、耶穌等人一樣,他也成為了當時的先知,並且,他是最後一個先知!而這穆斯林所朝拜的唯一真神阿拉,究竟還是與基督教或猶太教的神,是同一個神!
我開始困惑了,如果這些信仰的神,是相同的神,那為什麼這些宗教的信眾們在這幾千年的歷史當中,卻常常爭吵打架呢?各自為了權力,為了土地,為了財富,你爭我奪而搞的烽火連天,除了不同宗教的征戰外,在同一宗教內因為教義的不同,而衍生出不同派別的內鬥。世界的歷史攤開來看,你會看到可憐的猶太民族,縱使基督教已稱耶穌基督為彌薩亞 (彌薩亞),然而他們卻予以否認,他們認為他們的彌薩亞至今還沒降臨。我疑問著,經過了這麼多世紀的紛紛擾擾,這個應許之地為什麼還不平靜,這個萬能之神,究竟在哪裡?而你將歷史鏡頭切換到耶穌誕生的那個時代,基督教徒原先受到當時後的政權迫害,或許你會為他們感到萬分的難過,對於耶穌基督所受的苦難,會相當的感佩,並且,耶穌在聖經裡所記載的神蹟,足以讓每一為基督徒對基督耶穌、或者說基督徒所謂三位一體的神而深信不疑。但是,更令人難過與不解的是,當這些基督徒的勢力擴大時,甚至成為國家的國教時,他們也對他們所謂的異教徒進行迫害,而往往把自己殺戮的行為,合理化為,神的旨意。十一世紀的十字軍東征,為了要從穆斯林手中爭回他們基督徒的聖地耶路撒冷,戰爭發生時,還不是忘記了上帝要他們要有憐憫的心。
當宗教的勢力持續擴大,大到足以影響國家政治時,權力與財富也漸漸的入侵著這些有信仰的人,於是,漸漸的腐化了,於是,有人會開始發起改革運動了,你看基督教到十六世紀時,分成了那麼多派別,路德說,「除了對上帝的恩典與信仰,一切均是多餘,就連信徒做禮拜以便獲得上帝恩典的神甫和教會也屬多餘。」
你知道的三十年戰爭,基督新教和天主教的所引爆的戰爭在那往後的歲月裡面,讓我們在閱讀歷史的時候,認知到了上帝被人所操弄,是有如魔鬼般的可怕。
然而,看過了基督教血腥的一頁,那其他的宗教呢?別忘了穆斯林發動的聖戰,也有多少生靈圖炭,而印度教的種性制度,限制了多少人們的自由意志?而西藏地區的藏傳佛教,仔細翻閱其歷史,也可以發現其中因為政教關係而已發的鬥爭問題,還有好多好多令人不堪入目的悲劇,讓人不禁感嘆,如果真有那麼萬能的神存在,為什麼會任由這些災難不斷的發生呢?如果真有彌薩亞,那為什麼猶太人至今還沒有一個穩定的棲息地?為什麼穆罕默德會是最後一個先知?為什麼,上帝不派多一點像耶穌這種人降臨世上,譬如現階段就可以解決H1N1的問題。又為什麼上帝會那麼偏心,別的地方就沒有來個像耶穌這種人。或許有,但他們卻可能因為文化不同、環境不同而創立的不同宗教,而當不同宗教或民族相遇時,又會因為信仰的不同,又開始打架了,這難道不是上帝一手導演的悲劇嗎?
我願意相信,所有的宗教其出發點定是良善的,但往往會因為人的因素,而使其變質。那些宗教家要傳揚的,其實只是一種面對人生的一種態度,那,只是一種很簡單的概念,那些文字教條,充其量只是要闡揚一些簡單的理念,然而我們,卻常常拘泥於這些教條,而忽略了重要的根本!釋迦摩尼的苦行,其終究頓悟出能讓世人離苦得樂的方法,是要人去除慾望。人之所以會不快樂,是因為希望太多,有太多得不到的東西,而造成了人們在世間的痛苦,然而去除慾望、想望,就可以達到離苦得樂的境界。釋迦摩尼對我來說,就好像是一個哲學家,他提出了一個觀念,可以讓世人參考的想法,但是很多人卻把這些想法教條化、規矩化,好多好多的限制開始出現在這個佛教徒的世界,吃素、不能喝酒、不能有慾念,有些虔誠的教徒們落髮為僧、為尼而遁入空門,但你又知道有些僧人還是偷偷飲酒吃肉,或者還俗的人也是大有人在,而你也知道藏傳佛教的吃肉行為是因為當地氣候環境的緣故,你知道當初格魯派的宗喀巴大師曾經引領宗教改革而開始禁止吃肉,但後來還是抵擋不了現實的環境因素,你不禁會問,既然他們的佛教徒可以吃肉,那為什麼你印象中的佛教徒卻一定要吃素?合理化自己信奉的教條,是每一個宗教的信徒會做的事,但在信奉這些教條的同時,往往,已經忽略了作為一個人基本應有的態度。
你是基督教徒嗎?你曾經因為你的信仰,與你身邊的人起了什麼衝突嗎?你是佛教徒嗎?你曾經因為你自己吃素,而強迫的身邊的人跟你一樣吃素嗎?不管你是什麼信仰什麼宗教,請想想是否曾經因為宗教而造成人與人之間的不愉快吧,我想所有的宗教應該都是要帶給人和平的,當如果一味的堅持自己信仰的宗教卻造成他人的不快樂時,是否應該思考,這會是你的神樂意看到的嗎?
未完待續…
國家機器大問題,從小地方看起!
馬總統你好:
最近國家正面臨著許許多多的挑戰正待政府去處理,不管是天災或是人禍,重點是政府有沒有能力讓所有的政府部門動起來。現在我們的國家,經過多年來的貪汙腐敗,政府的基層單位也都鬆散,從一些小細節老百姓就會對政府發出怒吼,這反應了「實際上」的問題!如果政府的回應不能設身處地,去理解人民不滿的原因,一味著只用官方說法打官腔的方式回應的話,就算設在多的市民信箱、總統信箱等,也沒也用!
我以下附上的文章,是關於一個交通處理上的問題,或許在整個國家上這只是一個支微末節的小問題,但我覺得這已經足以顯示目前政府處理事情的「態度」!(八八水災引起的民怨,政府不會不清楚吧!)
對於在台大前面羅斯福路上「行人禁止穿越」的取締工作,我們並非不滿因為一時不小心被罰而寫信抱怨。只是期待因為這一個事件,我們看到了在這一個交通問題上的一個「癥結」,希望對於政府的反應,能夠促使政府重視這一個問題!馬總統你也幹過台北市市長,我不知道你會怎麼看這個問題,或者說,你們當高級長官的,永遠也聽不見最基層的聲音,因為信件你們根本看不到,你也可能也沒那麼多時間看!
如果馬總統你有看到這篇文章,請你重視這個問題,更期待你可以透過這個事件,去串連起來面對民怨時的處理事情的態度。個期待你可以好好整頓政府基層,樹立起好的典範,這樣國家才有希望!
關於這一個單一交通事件,我在這裡強烈建議需要請台北市政府,多觀察目前設立腳踏車車道以及禁止行人穿越路口實際上的情形,有時候立意良好的規範,如果實行成效不彰的情況之下,單靠取締工作,無法治標也無法治本!像在台灣大學前面要過公館的羅斯福路,就算設立的行人地下道,以及設立了禁止行人穿越的警示牌,但每日還是有難以計數的行人穿越此路口,立意良好的法令,既無法達到成效,那這個法,是怎樣的法?倒不如劃設給行人穿越的斑馬線,或是增加行人穿越的交通號誌,讓交通可以更人性化。
另外,這樣行人無法穿越的路口,那像孕婦、殘障人士、以及推嬰兒車的媽媽等要怎麼過馬路?經過我們的觀察,我們就曾經目睹類似危險的情形。馬總統阿,你不能忽視這些小事情阿!!
我無法確定怎樣的作法才好,這有賴於政府的重視法令頒佈下去的實際成效,不斷的修改、改進才有辦法達成,不是人民一申訴,然後政府就用一大堆的法規來解釋,這樣根本沒有聽清楚我們的訴求 !
與政府反應一個小問題,如果政府能夠重視,然後加以擴大到全國類似的問題上,我們小老百姓會很感激政府的德政的,關於北市市長信箱,中正二分局對於這一問題的回應,我們對於他們的回應相當不滿意,看不出來有一點點的檢討,而只是一再誤解小市民費盡心思對政府的建言,讓我們非常非常的心寒...。
台大地理所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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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 嚴正建議! 關於交通警察的執法問題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 郝市長 您好:
以下是關於交通警察的執法問題,請市長大人好好關切一下,我希望北市,以及全台灣的交通警察,在交通違規的處理上,或者說,在執法的「心態上」應該要好好思考,要讓交通變得更好,不是只有「罰」,更重要的是要有「人性」的宣導 !
文章以下:
許多交通警察的執法常常令人民所詬病,或許貴警察單位已經看過很多類似的人民投書抗議,但是我相信一般警察機關還是會用很官方的說法去回覆這些意見。但在這裡,我不厭其煩的在向應該令人尊敬的人民保母-警察,提出抗議!或者說,是亟需改進的「建議」!
今天(2009年8月25日)約在傍晚六點多時,有兩位值班員警在台灣大學正門口的對面執行公務(新生南路與羅斯福路交叉口,靠近公館夜市一側),馬路上圖有綠色的腳踏車車道,以及在紅綠燈桿子上、安全島上,都有「禁止行人穿越馬路」的警告標誌,然而這兩位員警或許所執勤的公務就是來取締行人違規穿越馬路一事。這是我個人的猜測,因為就我的觀察,除了這件事以外,似乎並沒有其他特別的作用!
---詳細內文--
請見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inform/complain_a2.php?no=090825068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09/9/3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98.09.03北市警中正二分交字第098311502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本(98)年8月26日寫給市長的信,我們已經收到了,市長非常重視,要求我們妥慎處理並儘速向您答復。
有關您反映因違規穿越道路遭警察取締乙情,本分局查處情形如下:
一、
首先向您說明,上揭違規地點分別於人行道及分隔島中央設置有行人禁止穿越,請走地下道標誌(語),設置之標誌明顯易見,且該標誌牌於去(97)年12月18日設置前,交通局即已利用網路、平面及電子媒體公告設置訊息,本分局也持續利用各項交通安全宣導時機向民眾宣達相關規定,宣導作為業已持續逾6個月,也許相關宣導作為無法普及於每一位用路人,我們將持續努力,也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二、
有關您所述在臺灣大學一側加派警力宣導乙節,因羅斯福路兩側分屬不同分局轄區,本分局派員在羅斯福路西側進行勸導及取締勤務,臺灣大學側則係屬大安分局轄區 ,本分局已另通知該分局派員於該地點加強勸導及取締工作。
三、
另依據「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規定,員警於舉發交通違規時,應著整齊制服於道路範圍內公開處所執法,經查當日員警有著反光背心並在道路上執勤,符合相關規定。另有關您指出員警執勤態度,本分局將持續加強員警執勤技巧,以提升民眾觀感與符合社會期待。
四、
維護交通順暢及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希望您能支持及體諒員警們取締交通違規的用心;為了營造一個高品質的市民生活空間,我們會持續精進我們交通執法的作為,但我們更需要您的支持與配合,希望您能針對交通問題繼續來信指教,讓我們一同打造臺北市的進步與未來。如果您對我們的處理方式還有疑問或其他建議的話,請來電23751883與承辦人陳佳緯聯絡。
敬祝 平安健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 徐緒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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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 Fwd: 市長信箱案件回覆Mayor's Mailbox Enquiries Response Email(MA200908260058)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 收信人您好:
我與日前寫信給您的洪先生(見下文)當日同行,經過羅斯福路與新生南路口。
近日台北市因為舉辦聽障奧運而大力整頓交通,加強取締交通違規,
這個事實也在近日的媒體中也一再被提及。
以下是小市民對於當天的執法員警的作為的疑問與陳情,
1. 在辦國際比賽前要加強取締的目的是什麼?*如果是為了給外國選手好印象,**是否有做作之嫌*?如果不是因為這樣,那為什麼要加強取締?如果市政府覺得台北市民不夠守法,平日就應該有一些作為,而非緊要關頭才大肆開鍘。這樣的作法實在是「*不教而殺謂之虐*」。
2.承(1),當然執法單位會說我們立牌子,作宣導了,有教啊。
當天執法的員警也義正嚴詞的說「牌子立的很清楚」,這就是問題的重點,*為什麼執法者自認為牌子立得清楚,也穿了反光背心符合規定地站在路邊,**卻必須長達半年的時間宣導,且至今依然每次綠燈都還是有人「違法」? *結果警察單位的回覆中只考慮牌子立得清楚,取締就合法這樣的事情,這也可能是規定有問題,不然怎麼跟當初規定的設想不一樣?有德政府的施政作為不該是想盡辦法把所有人民都變成「*現行犯*」。
3.當天執法員警將我們攔下開單,我們配合地拿出身份證,員警卻又問我們有沒有駕照,我不知道我們走路受罰,為何又需要駕照,有駕照才能過馬路嗎?無論如何,還是配合地把駕照拿給員警,不料員警卻視若無睹,指著我的駕照問「*有沒有駕照?*」,我不知道為什麼強迫我們*乖順、屈服威嚴地回答**「是,我有駕照」對這位執法者來說這麼重要。我深感受到言語暴力與恐嚇,**尤其話出自一位執法的警察的嘴裡,這是傲慢並對於被開單人的羞辱。*
4. 我們親眼目睹一名外國人跟著一對情侶穿越馬路,距離大概2公尺,情侶被攔下開單,執法者卻讓那名外國人從身旁走過,我覺得這是明顯*執法不公*的行為,所以過去詢問,但該名員警卻說「*我沒看見,如果我看見我一定開罰*」、「*外國人算什麼*」,那小市民是否也可以以「*我沒看見牌子,如果我看見我一定不會穿越馬路*」為理由而不被開單?這顯然是不成立的理由。該名執法警察甚至說出「*外國人算什麼*」的話,這凸顯著自我族群優越的意識型態,話裡含意與市政府舉辦聽障奧運,希望*台灣走出去,國際走進來*的精神完全違背。警察是執法者,所以依法取締違規的百姓,那執法者又受誰監督呢?
我建議市警局加強在路口裝設攝影機,除了可以加強治安外,也可以把部分警察的惡劣態度與執法不公的行徑拍攝下來,這應該可以避免上述那些欺負百姓的態度以及執法不公的事情發生,也才不至於讓局部警察不良的作為影響警察單位在百姓心中的印象。
5. 就在洪先生建議警察應該在兩邊勸導(見下文),而我與執法者討論執法不公的情況,那位執法者就說,如果你有問題,大可把所有的一切寫給上級單位。於是洪先生寫給市長信箱,市長信箱的收信單位將信轉給分局處理,但分局對於洪先生的回覆,我想郝市長自己看了也會知道那有多們*官話*,這完全違背市長信箱的美意,也難怪該名執法者毫不在意的說,*有問題,就寫給上級*,事實說明,寫給上級不會有任何具體的回覆和有助於政府與民眾與改變 !
但身為民主國家的國民,我還是再寫一次,希望小市民的聲音能被注意!謝謝!
台大地理所 xxx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09/9/14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98.09.14北市警中正二分交字第098311989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本(98)年9月4日寫給市長的信,我們已經收到了,市長非常重視,要求我們妥慎處理並儘速向您答復。
有關您反映您與友人因違規穿越道路遭警察取締乙情,本分局查處情形如下:
一、 有關您與友人因違規橫越道路遭員警取締乙節,業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規定,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員警依法依規定執勤,經查並無違誤,有關員警舉發違規行為時,因無法同時間處理多件違規案件,僅能就已發現的違規行為取締,完成後再對其他違規持續取締,另依行政程序法第8條及第6條明文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惟法治國家,遵守法規係每一國民之責任,自不得以他人之違規行為未被取締,而為不遵守規定之適法理由,否則即曲解誠實信用原則、信賴保護原則及平等原則之真意,所以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
二、 由於該處道路經常有民眾反應有行人違規穿越道路,造成與自行車及汽、機車搶道的情形,建請本分局於該處加強執法,以維護該處交通秩序,且該處有設置人行地下道,供行人穿越道路時使用,請您注意自身的安全,也尊重其他用路人的權益。
三、 另有關您指出員警請您出示駕照乙節,經查該員警係請您出示身分證或駕照等身分證明文件,惟表達方式造成您的誤解,本分局深感抱歉,另也將持續加強員警執勤技巧,以提升民眾觀感與符合社會期待。
四、 維護交通順暢及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希望您能支持及體諒員警們取締交通違規的用心;為了營造一個高品質的市民生活空間,我們會持續精進我們交通執法的作為,但我們更需要您的支持與配合,希望您能針對交通問題繼續來信指教,讓我們一同打造臺北市的進步與未來。如果您對我們的處理方式還有疑問或其他建議的話,請來電23751883與承辦人陳佳緯聯絡。
敬祝 平安健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 徐緒昕 敬啟
最近國家正面臨著許許多多的挑戰正待政府去處理,不管是天災或是人禍,重點是政府有沒有能力讓所有的政府部門動起來。現在我們的國家,經過多年來的貪汙腐敗,政府的基層單位也都鬆散,從一些小細節老百姓就會對政府發出怒吼,這反應了「實際上」的問題!如果政府的回應不能設身處地,去理解人民不滿的原因,一味著只用官方說法打官腔的方式回應的話,就算設在多的市民信箱、總統信箱等,也沒也用!
我以下附上的文章,是關於一個交通處理上的問題,
對於在台大前面羅斯福路上「行人禁止穿越」的取締工作,
如果馬總統你有看到這篇文章,請你重視這個問題,
關於這一個單一交通事件,我在這裡強烈建議需要請台北市政府,
另外,這樣行人無法穿越的路口,那像孕婦、殘障人士、
我無法確定怎樣的作法才好,
與政府反應一個小問題,如果政府能夠重視,
台大地理所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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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 嚴正建議! 關於交通警察的執法問題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 郝市長 您好:
以下是關於交通警察的執法問題,請市長大人好好關切一下,我希望
文章以下:
許多交通警察的執法常常令人民所詬病,
今天(2009年8月25日)約在傍晚六點多時,
---詳細內文--
請見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09/9/3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98.09.03北市警中正二分交字第098311502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本(98)年8月26日寫給市長的信,我們已經收到了,
有關您反映因違規穿越道路遭警察取締乙情,本分局查處情形如下:
一、
首先向您說明,
二、
有關您所述在臺灣大學一側加派警力宣導乙節,因羅斯福路兩側分屬
三、
另依據「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規定,
四、
維護交通順暢及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是我們應盡的責任,
敬祝 平安健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 徐緒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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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 Fwd: 市長信箱案件回覆Mayor's Mailbox Enquiries Response Email(MA200908260058)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 收信人您好:
我與日前寫信給您的洪先生(見下文)當日同行,
近日台北市因為舉辦聽障奧運而大力整頓交通,加強取締交通違規,
這個事實也在近日的媒體中也一再被提及。
以下是小市民對於當天的執法員警的作為的疑問與陳情,
1. 在辦國際比賽前要加強取締的目的是什麼?*
2.承(1),當然執法單位會說我們立牌子,作宣導了,有教啊。
當天執法的員警也義正嚴詞的說「牌子立的很清楚」,這就是問題的
3.當天執法員警將我們攔下開單,我們配合地拿出身份證,
4. 我們親眼目睹一名外國人跟著一對情侶穿越馬路,距離大概2公尺,
我建議市警局加強在路口裝設攝影機,除了可以加強治安外,
5. 就在洪先生建議警察應該在兩邊勸導(見下文),
但身為民主國家的國民,我還是再寫一次,
台大地理所 xxx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09/9/14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98.09.14北市警中正二分交字第098311989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本(98)年9月4日寫給市長的信,我們已經收到了,
有關您反映您與友人因違規穿越道路遭警察取締乙情,
一、 有關您與友人因違規橫越道路遭員警取締乙節,
二、 由於該處道路經常有民眾反應有行人違規穿越道路,
三、 另有關您指出員警請您出示駕照乙節,
四、 維護交通順暢及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是我們應盡的責任,
敬祝 平安健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 徐緒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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